女性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
栏目:金华助孕医院 发布时间:2022-11-01 11:53:44

  生育保险是一项国家社会政策,通过社会保险立法为生育的妇女提供经济和物质援助。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妇女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和医疗服务,以保障她们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时的医疗服务。

  生育的妇女有权根据法律和法规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产妇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药费(含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承担。

  妇女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妇女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处理。

  妇女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条件是。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国家通过税前列支的方式间接资助,所以生育的社会保险费仍由用人单位承担。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女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妇女的生育费用。

  比例标准:生育妇女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药费(含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承担。妇女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妇女产假结束后因病需要休息的,按照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